散文 | 窗外风景

文 ︱ 太集春申 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://www.wezon.net/?p=236]

初秋,傍晚,旅途归来。

东行的列车,驶过南京南站不久。一个漫长黝黑的隧道过后,车窗外,一处原始风貌的小山村,忽然跃入眼帘。

那一片片民居,掩映在连绵的群山与浓密的绿荫之中,自然生长出来似的,北枕青山,南面铁路,静静的看着飞速驶过的一条条白色长龙。

那一幢幢建筑,因山就势,层层叠叠,错落有致。粉墙黛瓦,怡然自得,在落日的余晖中,自信地伫立。一两个农民,在田间,不紧不慢,挥锄劳作;三四辆小车,沿小道,不急不缓,蜿蜒前行。

近处草木,或茂密,或扶疏,青翠欲滴。远端群山,或起伏,或舒缓,朦胧逶迤,宛若水墨洇就的山水画。

厚重的玻璃窗,隔断了车厢内的电机轰鸣之音,在世外桃园般的风景中,缓慢穿行,恍若隔世……

几幢高耸的住宅楼,突兀进来,隔断了乡村的风景与连绵的山色。列车继续东行,已经有零星的霓虹招牌,俗气而扎眼地亮起。道路、建筑渐渐多了起来,竞相展示着人间烟火。

约七点钟光景,窗外已天光微弱,天色将晚,列车快到上海了。白色的、黄色的,线性呈现的路灯,引领着列车,回到这华灯初上的魔都。

待到坐上Taxi,缓缓驶出车站。窗外,灯火已然阑珊。现代化的交通工具,把身不由己的人,拉回到这繁华都市,复又无奈置身于这,拥堵忙碌的灯光组成的车流之中了……

出差感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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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样的机场才能称为“国际机场”?就是飞机从20:20降落,一直滑行到20:59停止。

什么叫“万万没想到”?就是下机后发现:滑行了这么长时间,去航站楼还要接着乘摆渡车。

什么叫“出行难”?就是打个车要用45分钟。

那什么叫“上海水平”?就是从浦东机场打的到上海的家,要花费206元车资。

什么叫“超高性价比”?就是从上海飞沈阳,1380km,只要636元。

什么叫“同中之异”?就是从沈阳到上海,与从浦东机场到家,所花的时间是一样一样的,都是2个小时。只不过一个是在天上“飞”,一个是在地上“爬”。

什么叫“心满意足”?就是只用一天时间,上海到辽宁一个来回,还把工作事务圆满完成了。

随笔 | 来跳舞吧

图文 ︱ 太集春申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s://wezon.net/?p=242]

昨天电视上播放了段综艺节目,几个外国友人节目中在忘情舞蹈,激情四射,好像也有点带动了我的热情,跟着他们的舞蹈,我的心情也好了起来。

我不是一个会跳舞的人,在我看来,对于咱们普通人而言,舞蹈就是一种利用肢体语言,用来展示表达我们心情的工具,或者说方式而已。这就如同遇到烦心事,抑或心情不好时,对朋友家人尽情倾诉;就如同为着某件事情,跟谁谁大吵大闹,只不过那是利用语言这个工具罢了。我想,就连巫婆与神汉的跳大神也算得是一种宗教与祭祀舞蹈,所以,你跳得好与不好,谁在意呢,反正也没谁奢望你是舞蹈家,对吧?

我不会跳舞,倒也不是那种粗手笨脚,或者肢体动作不协调的人,关键问题就是放不开。我们家孩子倒是不像我,初中毕业时,有了时间,还特意去参加了个现代舞培训班,也胆敢参加结业展示表演。

记得我娘年轻时就是个会跳舞的人,她老人家如今已年近古稀之年,前两年在小区草坪上,还能连续翻几个侧空翻的筋斗,震惊了小区里面的人,纷纷竖起了大拇指,让我着实赞叹。而今,她热衷于我不太感冒的广场舞去了。好吧,只要她老人家高兴,身体健康,爱怎么跳舞都可以。

我上大学的时候,正是流行跳交谊舞的年代,学校、班级各种活动,老师同学们总是要跳上几段。你不会跳个三步四步,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受高等教育呢。我们宿舍一哥们痴迷上了,去了书店买了好些教材回来,照本宣科,学得不亦乐乎,搞得宿舍一到晚上总是“蹦嚓嚓”。

近几年工作原因,经常出差,几乎全国各处都跑过,朋友或者合作单位,有朋自远方来,热情的招待总是少不了。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往往就伴着热烈动感的节奏与音乐,跳起舞来。尤其是到了少数民族地区,聚会时美酒佳肴伴着舞蹈,那是再普通不过了。

我觉得,越是少数民族的人,越是能歌善舞,他(她)们没有任何拘束,也不受任何约束,刚喝了一点酒,就能舞动起来,热情洋溢地抒发着自己的快乐心情。女士们舞姿婀娜轻盈,长袖善舞,明眸善睐;先生们则是闪转腾挪,健步如飞,充满阳刚活力。反之,像咱们汉族人,特别是稍微受了一点教育的人,感觉特别放不开,上不了台面。我是好几次遇到这样的场合,被人硬拉着上场,邀请我们一起快乐舞蹈,我总是哈哈哈地傻笑一番,摆摆手,决绝地退回坐席,搞得自己和主人都尴尬不已。

前几年做一个新疆特色风情街项目,去跟政府部门交流方案,领导们对我们的方案中,维族餐饮宴会厅没按照大巴扎模式设计提出了意见。那时候我们对什么是“大巴扎”没什么概念,回去查了资料才算是有所了解。维族人民在朋友聚会或者喜事办宴席的时候,必须要一起载歌载舞的。这种餐饮宴会场所一般2层,中间有个大的中庭,如果是一层,那么多半是将中庭设成下沉广场类型,餐桌、半开敞的包房围绕着中庭或广场布置,边吃饭喝酒,边欣赏歌舞表演,喝到兴致处,也都一并加入到歌舞大狂欢去了,他们都觉得这才是欢乐尽兴。

吃个饭,喝个小酒,不就是图个乐呵嘛!何必拘束放不开呢?嗯,这么想来,我觉得,下次再有这种场合,我是不是也会豁出去,只管加入快乐的舞蹈场景去了。那么,你呢?

随笔 | 又到品蟹季

文 ︱ 太集春申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s://wezon.net/?p=213]

俗话说“秋风响,蟹脚痒”,品蟹的季节到了。

今晚,蒸了几只网购的阳澄湖大闸蟹,尽管分辨不出真假,一家人还是吃的津津有味。说到吃蟹,上海人最认可的,当属昆山阳澄湖的大闸蟹,“金毛金爪白肚皮”,肉质鲜美,营养丰富。其实啊,淀山湖、太湖、高邮湖、洪泽湖等地区产的螃蟹,味道也不错,只要不是盐碱地湖里产出的就好,关键是要买新鲜的。

螃蟹,上海人称作大闸蟹,崇明人称作老毛蟹,学名叫中华绒螯蟹。螃蟹一般是论对卖,叫“对公对母”。有人喜欢公蟹,个头大,膏肥肉多,特别是两只大螯里的肉,更是鲜美紧致。喜欢母蟹的,因为它的蟹黄多。同一级别的公蟹总是比母蟹大个一两左右。小的二两以下的也可单独卖,喜欢腌制蟹黄膏的,可以买二两以下的母蟹,蟹黄也算不少。卖蟹的一般以公蟹论等级,四两一只的算中等,半斤一只则可以算上品了。另外看蟹膏还有红膏与黄膏一说,红膏要比黄膏更加鲜美。

同样的重量等级,阳澄湖蟹的价格却高出一筹,所以有追逐利益者,从其它湖里收来螃蟹,放在阳澄湖的网箱中养上个把月,好好洗个澡,让螃蟹“吐故纳新,入乡随俗”,据说这么一来,味道也能比较接近正宗货。

吃螃蟹一般用蒸笼蒸煮熟了吃,冷水下锅,水开了后再蒸个十分钟左右。吃螃蟹还分“文吃”与“武吃”,文吃就是借助于吃蟹的工具,武吃就是徒手外加铁嘴钢牙。蟹壳较硬,有些部位还有凸起的硬刺,武吃确实有点费劲。去市场买新鲜螃蟹的时候,一定要请店家用细绳帮捆好了,不给它自由。一方面不让其折腾,爬上爬下,消耗体力,也就消耗斤两,这样放在冰箱的冷藏柜里,放个四五天一般没问题。另一方面,捆着的螃蟹蒸煮过程中,不至于因蟹脚折断缺失,导致蟹黄蟹膏泄露。吃螃蟹时可以蘸上调制的姜醋,但我不蘸调料,喜欢品尝原汁原味。吃螃蟹时还要喝点白酒,因为蟹属凉性,多吃伤胃。死蟹不能吃,蟹的蛋白质会被细菌快速分解为有毒的组胺。蟹的腮心胃肠这四个部位,也不能吃,食用时,需要细心地把这些个部位剔除。

有趣的是,以前总开玩笑把小龙虾叫作“螃蟹助理”,其实现在就小龙虾的受欢迎程度和价格而言,已经不逊于螃蟹,几乎平起平坐了。

论起蟹来,于我而言,其实并不陌生。我的故乡三面环湖,河道纵横,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,水产品种类琳琅满目,应有尽有。小的时候,在老家,每逢上游泄洪,内河与泄洪水道相连的地方,为防洪水倒灌,都设置河闸。闸塘里,每逢夜晚,就会有螃蟹顺着闸门往上爬,螃蟹有夜晚趋光的特性,所以人们就打着手电筒,守株待兔,一夜下来,就能轻轻松松逮着好些生猛的大蟹。那时候,螃蟹真的不算什么值钱玩意儿。印象中,我以为这就是螃蟹又称“大闸蟹”的由来。后来查了下资料,又有说法是“以簖捕蟹”的方法而得名。捕蟹季节,捕蟹者在湖中或港湾间,以“蟹簖”(以竹子或芦苇编成的拦阻式捕蟹工具)筑起一道道小闸。螃蟹翻过小闸,就掉进了捕蟹的袋子里,又言其个头大,故称“大闸蟹”。

每到仲秋时节,螃蟹成熟上市,原产地的人们,会邀请外地客人来品蟹,这可是件讲究的事情。在以前,吃螃蟹属于较高档次的消费了,因而烟、茶、酒、菜档次也不能低了,以显示出对客人的敬重。螃蟹肯定是最后一道菜,因为蟹味鲜美,吃完了再吃别的菜,便会索然无味。席间,一般会给每位客人分发一公一母两只蟹,若客人只吃一只,那就留一只母蟹吧。吃蟹时,让客人慢慢品尝,这时候就尽量不要敬酒了,满手丰腴的膏脂,再去端起酒杯,是很煞风景的事。若是此时谁的手机响了,那更是尴尬得很。品完蟹,先用牙膏洗手,清水冲净,再用茶叶水洗手,然后用干净毛巾擦干双手,以去除蟹腥味。最后再端起泡好的清茶漱口,这样才算很优雅的品蟹方式。

如今我生活在上海,说到上海人的吃蟹方式,有些被全国人民取笑的细节。那是说以前的上海爷叔,去到店里吃蟹,配上专用的八件套工具,有钳子、小锤、剪刀,镊子等等,不慌不忙,老有腔调地将一只蟹的每一寸肉、黄、膏,极其细致地吃得干干净净,完了还要将剩下的蟹壳蟹腿煮上一锅鲜汤,再配上二两老酒,带着一身蟹味,心满意足地离去。街上遇到熟人,老远便招呼。哟,今朝吃蟹啦?老有面子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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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有一次,我们单位招待客人,在一家酒店,厨师也算是有点创新,将新蒸熟的螃蟹上盖剥开清理干净,作为容器,用蟹黄加上豆腐、新鲜肉丁、佐料一起,放锅里蒸熟,端上来后,吃起来味道其实真的很好。但是我们领导不高兴了,背后跟酒店老板发飙:“什么意思啊,我们吃不起整只螃蟹啊,搞得这么小家子气?”搞得老板连打招呼带说抱歉。

以前有个老同事,老家无锡人,是个掌握项目审批权的科长,喜欢喝酒。那时候没有八项规定精神,他总能找机会让建设单位请客,有时还特会打趣敲竹杠。用他那无锡口音的普通话说道:“咦!上次我跟主任来的时候,还有旁(螃)的菜,别(鳖)的汤嘛,今天……?”要不就说:“嗯,上次那顿饭招待得挺好,还有螃蟹呢……”然后主人就知趣地投其所好了。

螃蟹,从六七十年代的寻常物,到八九十年代的高档消费,再到如今飞入寻常百姓家的餐桌上。吃螃蟹这件事,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变化。那么,咱们不说吃蟹,改叫品蟹吧,慢慢地优雅地品味,品味鲜美,品味生活,品味岁月,品味人生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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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笔 | 不如一起多读书

文 ︱ 太集春申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s://wezon.net/?p=240]

你的阅读,会影响你的生活,甚至是你的人生。这句话,相信应该没人会有异议吧?

互联网时代,谁还能少得了阅读?整天手机不离手,各种微信公号,阅读类APP一大堆,各种讯息铺天盖地将你淹没。可惜,这种阅读,只是碎片化的阅读,或者叫浅阅读。大多数只能给你表面化的、浅层的信息,通常它带给你的只是:我知道,听说过。它难以给你系统的知识与技能,深刻的理解与感悟,不能构建你完整丰富的知识体系。

每天看的那些今日头条,天下大事,所谓新闻,过了一段时间,你再回过头来总结一下,几乎都不值一提。就像余秋雨在他的《泥步修行》关于“潮之惑”中所总结的:但现在我却可怜起一直生活在文明圈中的朋友来了。他们每时每刻都把自己捆扎在信息堆里,忙不堪言,但结果,一年下来,连再说一遍的动力都没有了。

白岩松的做法就比较极端,他不用微信,对方便的事特别警觉,也不想浪费那么多时间。他觉得现在别人在微信圈里告诉你他怎么活着,中午吃的什么,晚上吃的什么,下午路过哪朵花特漂亮……我自己怎么活都不清楚,干嘛了解别人怎么活着?

读书,尤其是深度阅读,可以为我们通往梦想之路打开一扇扇窗,能够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,拓展我们生命的宽度与厚度。书籍如同望远镜,让我们可以透过眼前的阻隔,看得更远。书籍如同探照灯,让我们可以穿越人生的迷惘与黑暗,去寻找有限生命中的道路与方向。

董卿在《中国诗词大会》中引用的阿根廷著名作家博尔赫斯的诗:上天给了我浩瀚的书海,和一双看不见的眼睛,即便如此,我依然暗暗设想,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。”博尔赫斯被称为“作家中的作家”,读书,是他一生中具有绝对优先权的活动,对他的写作影响重大。他曾说:“我是一个作家,但更是一个好读者。”他觉得自己最初和主要的知识来源就是他父亲的藏书室。在被任命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的时候,已经近乎完全失明,所以他不无苦涩地写了上面那首令人动容的诗,向上帝致敬。

梁实秋,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,晚年曾总结说一生中有四个遗憾,以他那样饱学之士,博览群书的人,第一个遗憾却是:还有太多的书没有读。

王安忆觉得,阅读让生活变成两个世界,实际度过的生活和想象的生活,两者的关系很难解释。它们好像是并行的,甚至互相抵触,但它们似乎又是有交集与和谐的,站在书本里看实际的生活同时,又在实际的生活里,观看书本里的。它们之间相隔着距离这距离开拓了视野。

严歌苓认为,读书是生命的另一种存在。出生于书香世家的她,爷爷与父亲传下来大量书籍,引她走向了文学道路。不过中国的古典名著除了《红楼梦》外,她更喜欢《唐璜》、《安娜.卡列尼娜》这些外国名著。

莫言回忆小时候读书,那时候农村的图书资源实在太少,他用尽了各种办法,包括用劳动力交换,把能够收集到的诸如《三国演义》、《水浒传》《聊斋志异》《封神演义》《青春之歌》《三家巷》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等总共十几本书都读了,于是他很自豪地想,我这就算把所有书差不多都读遍了。后来他参了军,担任部队的图书管理员,进到图书室后,他傻眼了……。然后,他就把那一千多册图书全都看完了,还不挑不拣,什么类型都不放过。说到莫言获得诺奖,还有这样一个小段子:莫言自1985年发表《透明的红萝卜》一举成名,此后陆续发表了《红高粱家族》《天堂蒜薹之歌》《酒国》《丰乳肥臀》《檀香刑》等等一大批广受好评,斩获国内外多种文学奖项的优秀作品。然而,直到2011年,莫言才凭借长篇小说《蛙》荣获代表中国文学最高奖的“茅盾文学奖”。2012年,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事后,国内文学专家学者感到很后怕,若是2011年不给莫言这个茅盾文学奖的话,2012年瑞典文学院直接给他颁个诺奖,让13亿中国人的面子往哪儿搁?让拥有五千年文明,灿烂文化的泱泱大国的文学欣赏水平情何以堪?

用什么方式读书,是泛读速读,是跳读通读,还是精读写读,取决于你与书籍本身的契合度。也就是说你自身的层次与境界,这本书是不是对你的胃口,能不能抓住你的心。作家毕飞宇说他读书比较慢,读书时喜欢拿一支笔,边读边记记画画。他以为自己是个笨人,直到有一回发现,余华读书比他更慢,才使他颇有成就感,原来英雄所见略同。

一本书,如果你喜欢,就把你喜欢的留下,不喜欢的,不理解的,暂时放一边。没准某一天,你遇到某个人,某件事,书上的某段话会让你幡然醒悟。一本书,如果你不喜欢,读不下去,不如干脆放下,或者不再读它,或者换个时间换个心情再读。

读书,也需要有人互相交流,推荐。记得上次我去东北,给甲方一个文青推荐了刘震云的《一句顶一万句》,前些天电话联系工作时,她很高兴地告诉我,读完了,有很多感触,希望下次我再去时,能够当面交流。听罢,我也觉得很高兴,独乐乐肯定不如众乐乐。

除了那些经过大浪淘沙,时间的洗涤,沉积下来的,各个时期的名家经典名著外,每年还有好多构思独特,角度新颖,振聋发聩,石破天惊的好书。定期浏览各种图书推荐榜单,群众的眼睛当然是雪亮的,这样可以避免我们在茫茫书海中迷失方向。

曾经有段时间,我以时间有限为借口,读书是功利主义至上,就是只读那种教你各种知识与技能类型的。但是时间一长,我发现我的眼界与心境变得越来越狭隘,人也变得越发浮躁。

读书不怕杂,就如同我们的饮食生活一样,既要有鸡鸭鱼肉,也要有五谷杂粮。小时候,我们的家长总是不让我们读课本以外的“闲书”,可我们不都是偷偷摸摸地看了好多“闲书”么?现在你能记起来,是哪本闲书害你误入歧途,拖累了你的一生?

文学类书籍,我不太喜欢网络文学,尤其那些低级的穿越。我想可能跟年龄有关吧,我比较喜欢《收获》、《十月》、《小说月报》这类传统的、质量信得过的媒介。不过,现在也确实挺悲哀的是,传统的纸媒图书进入了危机时代。自媒体时代,更是有所谓的“写书的比看书的还要多”一说。

虽然有Kindle和iPad,可以轻松揣进千万本电子书,可以随身携带一座小型图书馆,可是纸媒给人们的精神世界所带来的享受与体验,仍然是不可替代的。我更喜欢捧着本纸质的书,伴着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,抑或点上一根烟,吧嗒两口,尽管我没有烟瘾,可我就是喜欢这种读书的方式。如果每天能过上这种有规律的读书生活,那我觉得应该很是知足了吧。

至于古往今来,一直都在说的“读书无用论”,我以为这其实都有一定的历史背景,以读书无用来说另外一个局限性或者争论性的话题。比如说愚民统治,实用主义,教育成本,教育体制,脑体倒挂……,更是一种关于读书的思考与辨析。马云说,读书只是给车子加满油,但是如果你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开,你就只是一辆油罐车。读书的关键,当然是读什么书?怎么读书?如何学以致用?怎样照见未来?

如今的我们常常以拓展人脉,沟通感情为名,去赶赴一个个“鸡肋”的饭局,却难得能够静下心来,认认真真地去读上一本有趣的书。我们也知道读书的好,却常常只是翻开书,摊在桌上,然后专心地看手机。或者无聊地靠在沙发上,以工作一天,放松一下为名,把一晚上的时间,花在摁遥控器的频道按钮上,却难以找到一个真正好的电视节目。

对于我们一般人而言,摒弃浮躁,静下心来,抽出时间认真阅读一本书,平均需要大概5-7天。这样算来,一年时间,基本上也就能读六七十本书。面对浩瀚如海的古今典籍,灿若繁星的名家名作,一生所读,真的就是九牛一毛。一个人的“阅历”,从懵懵懂懂的垂髫之年算起,到老眼昏花的耄耋之年,可以想象一下,要想达到古人所说的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,该有多难。

记得“知乎”上有这么一个帖子:从小到大,我们读过很多书,然后大部分忘了,那读书的意义是什么?有这么一个回答,让我至今印象深刻: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 , 我吃过很多食物 ,到现在已经记不起吃过什么了 。但可以肯定的是 ,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了我的筋骨肉 ,读书对人的改变也是如此 ……

甭去理会“人丑就该多读书”这种逻辑错误的歪理,在读书面前,人,生而平等。电影《卡萨布兰卡》里有这样一句话: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,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……。其实,用咱们的大文豪东坡居士的一句诗就可以概括,那就是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。

新的一年到了,与其空许一个不切实际的新年愿望,诸如我要加倍努力,我要彻底改变自己,活成一个全新的自己等等,不如订立个不难实现的小目标,那就是,让我们一起,多读几本书吧。

随笔 | 逝去的善良,溜走的芳华

——电影《芳华》观影笔记

文 ︱ 太集春申 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s://wezon.net/?p=1098]

2017年的国内电影市场依旧火爆,总票房高达559亿元。国产片更是成绩喜人,前有56亿票房创造国产片历史的《战狼》2,年末又有姗姗来迟的《芳华》。虽由于审查原因,好事多磨,推迟上映。不过,是金子总会发光的,截至目前票房已近13.5亿,在收获剧组与观众“一把辛酸泪”的同时,银子也赚得个盆满钵满。

之前,我是在文学期刊《十月》2017年5月第3期,阅读了这部电影的小说原作,严歌苓的《你触碰了我》(英文名You Touched Me)。我想不少人会有跟我有一样的观念,那就是,文学的魅力更让人沉醉着迷,给人无尽的想象空间。而具象为电影、电视后,心目中的人物形象,故事情节的演绎往往会有落差。一百个人的心目中,会有一百个刘峰和林丁丁的样子。至少以我的审美观点来看,电影中林丁丁的模样,怎么会值得刘峰那么痴迷爱慕?也因此,改编的电影版并不是我觉得非看不可的。直到前几天,LP有兴趣也有时间,让我陪她去看一场电影。而此时,电影《芳华》上映已进入尾声,快要从院线撤档了。不过这都无妨,还是被小小地感动了一次,从电影一开始那个排演《草原女民兵》的长镜头开始。感动之余,才有了这篇迟来的《芳华》观影笔记。

评论一部电影,当然要先说说这道大餐的大厨——导演冯小刚。从当年那个惯常嬉笑怒骂,黑色幽默的贺岁片王,慢慢转型,顺带拍出了《集结号》、《唐山大地震》、《一九四二》、《芳华》这些有人情味、反映复杂人性与社会责任的好电影。商业片的成功,让他有了在电影圈立足发展的资本与资历。在这个基础上,又让他有条件去思考、探索、创作、表达那些,触及过往社会历史中的一些敏感话题,用心拍片,赢得大众的尊敬。

其次,是为这顿大餐提供好食材的人——编剧严歌苓。我始终认为,丰富的人生阅历,才能成就一个好的作家。从小到大,按部就班,人生的各个阶段都不疾不缓,平稳度过的人,全靠凭空臆想,脑洞大开,很难创作出好的作品。作为近年来的最成功的美籍华人作家,金牌编剧。她13岁入伍当文艺舞蹈兵,21岁成为战地记者,经历过失败的婚姻,为梦想赴美留学,打工当保姆生存,邂逅美国外交官,倒追成就美满姻缘。她自身的经历,本来就是一部传奇剧本。她的作品几乎每出一部,成功一部。那么多作品被改编成叫好又叫座的影视作品,以至于她开玩笑说,要写一两部无法被改编为影视的文学作品来,这就有点“得了便宜又卖乖”的意思了吧。

对于中国由现代向当代过渡阶段,那段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与历史进程,靠着一个1989年就离开中国,去往美国留学定居的华侨,严歌苓她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,准确描写与深刻叙述这段需要重新串起的记忆碎片,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。记得有一次在她的新书发布会上,她被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的同学刘震云揶揄了一回。说严作家去河南采风,路遇一老大爷牵一狗,严作家问:大爷,它叫个啥名字啊?大爷说:叫“小狗”。我是问小狗叫个什么名字,大爷还是回答:叫“小狗”。以严作家的常识,但凡宠物一定得有个名字,诸如Mike,Barbie什么的。这大概就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和融入当今中国社会的意思吧。

“一次闲谈“引出”一部好作品”

《芳华》这部作品,据说缘于一场聊天。某天冯小刚跟严歌苓聊起,我们都是当过兵的,并且都是文艺兵,我们应该留下一部反映我们那个时代的作品,让现在的人看看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的样子,纪念我们逝去的青春,于是俩人一拍即合。有道是“万丈红尘三杯酒,千秋大业一壶茶”。喝茶,头脑清醒地聊天,可以成就许多的好事,带来丰厚的回报。所以,以后见面咱多喝茶,少喝酒吧。

青春的记忆

影片描述的是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,那群十七八岁的年轻人,正当青春年华,即将步入社会这个大染坊,由于时代的局限,对人生的方向充满迷茫,对爱情懵懵懂懂,又蠢蠢欲动,又在错误的时候,爱上错误的人,做出错误的行为,带来难以预料的结果,是这样一群人。如今的他们,应该是五十多岁的这一代人吧。

这一代人的经历,身处最为复杂动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。小时候是文革与十年动乱。青少年是粉碎“四人帮”后的改革开放,还有不期而至的“对越作战”。人到中年时是全民经商下海,国营单位铁饭碗,斗不过街头小商贩。社会的变革,让他们无所适从,更多的时候,是被时代洪流裹挟着,随波逐流,茫然向前,而前路又在何方?

“好人”刘峰

男主角刘峰,一个比雷锋还“雷锋”的好人,一个老好人,一个“烂好人”。品德高尚,助人为乐,全军学雷锋标兵的他,放弃千辛万苦挣来的人品IP,一次次放弃军校深造,荣升提干的机会,牺牲自己,照亮他人。却在一次动情的“触碰事件”之后被无情“背叛”,被调查,被下放。好人的命运急转直下,令人唏嘘感叹。编剧严歌苓说《芳华》是对“人性最痛的痛点”的探索,或许也正在于此。

在社会这个大染坊里,各色人等,林林总总。好人难做,好人也不一定有好报。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的时代,怕是一去好远了。“我本将心向明月,奈何明月照沟渠”,大概是更多的人生感叹。

草根逆袭与阶层固化

但是,严歌苓终究还是没有让草根逆袭发生,阶层固化无论是主观的愿望,还是客观的存在,都被深深地打上了封存的烙印。出生于书香门第,文化世家的何作家,以她的立场与视角,是不可能理解刘峰“烂好人”的缘由的。烂好人当然只能出现在底层出来的刘峰身上,一身臭汗馊味只能出现在何小萍身上。高干子弟的天生优越与门当户对,中产阶级的小资情调与善于利用,无情地碾压了社会底层的刘峰与何小萍,甚至最后也让这俩人门当户对了一次……

在原著小说中,是她看笑话似的描写何小萍使用抹布海绵做的隆胸垫,刘峰将龌龊的手伸进了林丁丁的衬衣中,伸向了背后的纽襻。倒是自小长在军区大院,草根逆袭成功的冯小刚,在电影中适当改编,既给故事留下了点悬念,也给这两个社会底层的人留了点尊严。

反刍与咀嚼

这部作品,给人带来那个年代的,关于人性的思考是深刻和值得回味的。我个人比较喜欢的电影类型是看完后,还能让人琢磨回味的那种,也就是看完让人“堵心”的类型。那些靠超前的想象力与电脑特效堆积起来的,带来现场视觉听觉冲击的,类似于《变形金刚》后面的几个系列,看完电影后,一觉醒来,能记起来的真就没什么了。

当然也有人觉得,看个电影,不就是放松下心情,找个乐子,或者也就是与人见个面的社交方式,喜欢看“开心”类型的电影,这也没错。如今更多的人应该是喜欢看“开心”的电影吧,不喜欢被“堵心”。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,喜欢就好。

而看了这部电影后,值得我们反刍与咀嚼的是,我们如何能够既不做“烂好人刘峰”,又要对得起自己起码的良心,还要琢磨类似的环境下,怎么与那群人应对周旋……

人性的复杂

剧中对人性复杂的刻画与描写,可谓入木三分。与刘峰那种善良到自残的好人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:林丁丁的推责与背叛,众人对刘峰的落井下石,对何小萍的集体欺辱,就连羸弱瘦小的“小芭蕾”也能成为欺凌的霸气帮凶。吃瓜群众对所谓“触摸到什么地方”的渴求,政委在利用何小萍舞蹈救场后,对她无情下放的处理,陈灿与郝淑雯以门当户对为名,抛弃真实的情感。而一个战斗英雄与伤残军人,却要靠郝淑雯与萧穗子们去救助,甚至还要用好心撕碎借条这一幕,来撕去刘峰最后一丝尊严……

关于人性的复杂,弗洛伊德的解释是:人性中时刻存在着不安全感,当别人被迫害时,你只有参与,结成集体,迫害别人的时候,才能转移你的不安全感。选择跟安全站在一起,才能保护自己。严歌苓说她就是读了弗洛伊德说的这段话,从而理解了人性。

个人与集体

人,生来孤独,所以总是要不断地去找寻,找寻朋友、恋人,家庭,集体,社会……据说人生中关系最铁的是这样的:一起扛过枪,一起同过窗,一起嫖过娼,一起分过赃。一起扛过枪的战友情,尤其是一起经历生死考验的战友情,才是热血铸就,最刻骨铭心的友情。

有人生存的地方,就会有江湖。一个集体中,当然会形成各种小团体,小帮派,为利益,或者鸡毛蒜皮的小事,明争暗斗,内耗内讧。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,集体是个人依存的基础,谓之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平时可以说集体这样那样的不好,但一旦要离开这个朝夕相处,有共同目标的集体时,平常之人总是会依依不舍,回忆起过去的好。面对失去和即将失去的,人们才会引发伤感和倍加珍惜。于是,才有了影片中的那段泪崩的散伙饭,悲催的断肠酒的场景。

战争与和平

战争的血腥残酷,灾难性与毁灭性,永远是和平年代的我们想象不到的。拍了《集结号》之后,冯导拍摄战争的场面和水平,确实精进了很多,少了那些虚假雷人的场景。电影中有一段展示威力巨大的火焰喷射器场景,记得在我们小时候看过的关于对越作战的新闻纪录片中也曾见过,应该也是给冯小刚导演留下了深刻印象,于影片中再次呈现。

战争就是战争,枪炮对于血肉之躯的杀伤力其实是巨大的。我的亲友,有参加过那场对越作战,也有负伤立功,从事后的回忆中,我能感受到他们的后怕。子弹穿过,并不是只留下一个枪眼,还可以再说一段豪言壮语,安排下未尽的革命工作。它会在射出身体的部位形成一个瞬时空腔,带走大片的血肉组织……战争一旦发生了,当然要有人为国为民,付出血的代价。问题对英雄的军人,我们不应该让他们在遭受了身体的伤残之后,还要再遭受精神上的折磨与羞辱,他们的后顾之忧应该有人妥善解决。

现在看来,影片中的芳华,记录的是郝淑雯、陈灿、林丁丁、萧穗子他们的芳华,他们感叹的是当年的美好岁月和逝去的青春。而对于刘峰、何小萍他们来说,则是不堪回首的岁月,被碾压,被欺凌的年代,毫无“芳华”可言。

所以,芳华并不仅仅是细胳膊和大长腿,也不仅仅是白皙的脖子和丰满的胸,还是成长岁月中历经的磨难和付出的代价,更是难以磨灭的青春记忆。

人的一生,哪能都风平浪静,不是在与命运的顽强抗争中成长,就是在感叹命运的不公中沉沦。人生,永远充满不确定性。“刘峰”式的辛酸结局,并不会成为对这个社会的道德和人性的审判。

忧心忡忡的人,总是在批评“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”。严歌苓说,一个不被善待的人,比任何人都更容易识别和感知善良,也比任何人更懂得珍惜善良。社会发展到今天,值得传承和需要变革的事和理,不断颠覆我们的认知。在感叹那些逝去的善良,和溜走的芳华的时候,我们仍然可以有条件地成全别人,但也别亏待了自己。善良,永远只为懂我们的人,珍惜我们的人,我们在乎的人而保留。而芳华,只有无愧于心,才能植根心灵深处,繁花盛开!

读书 | 辛苦一世,所为何事?辛酸一生,所为何来?

——《好人宋没用》读书笔记

文 ︱ 太集春申 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s://wezon.net/?p=154]

好人宋没用

5天的业余时间,读完70后上海女作家任晓雯38万字的长篇小说《好人宋没用》,2017年新浪读书榜单排名第1的作品。

看罢掩卷长叹,太苦了!所以有人觉得这部小说,是女版的《活着》,还真是,从小说的开篇题记“凡劳苦担重担的人,可以到我这里来,我就使你们得安息。”(fn)就可以看出端倪。

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的苏北女人——宋没用,从苏北阜宁,随家人逃荒至旧上海,历经磨难屈辱,艰难立足生存,艰辛而平凡的一生。透过这个平凡女人一辈子的卑微故事,折射出旧上海十里洋场光鲜亮丽背后的历史印迹和时代变迁。

赤贫中出生的多余的幺女,上有二姐一兄,生下来就被父母嫌弃,故而起名“没用”。这样一个“没用”的女子,却能尽己所能,为父母养老送终,贴补游手好闲的哥哥。又几乎凭一己之力,拉扯大五个儿女……她像很多旧中国的人一样,熬过了战乱灾荒饥饿,熬过了政治社会运动,顽强地活着;也像很多中国人一样,默默恪守着对人“有用”的本分,勤劳善良,忍辱负重,艰难地向前挪步,努力做着自己认为“有用”的事情。

宋没用的一生,于平凡中见不凡,以弱小无助的身体,扛起了家庭与生活的重担,一辈子忘我的、无休止的忙碌。这样一个卑微的女人,一生似乎永远都是为别人而活,奉献自己,燃烧自己,及至灰飞烟灭。在那样一个社会与时代背景下,并不是善良与坚韧不拔,勤劳与不计回报的付出,就能熬来一个好的结果。

宋没用一生中唯一的一段幸福自足的时光,是丈夫杨仁道带给她的,可惜很快就因天性善良,毫无防备之心,被算计,被套路,仅有的幸福很快就消失殆尽。可是即便这样,即便日子仍然过得很苦,每当山穷水尽,万劫不复时,却又总能逢凶化吉,柳暗花明,得以苟延残喘。这总让人想起《圣经》上的那句话: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,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。让读者在心酸之余,多少还能有一丝温暖的慰藉,让人宁愿相信,好人还是有好报。

小说采用单线型结构,简单清晰。以宋没用的一生为主线,以母亲方桂花、婆婆杨赵氏、东家倪路德,女儿杨爱华,这四个女人为隐线,描摹了一曲旧时代女人的艰难生存的悲歌。

小说情节生动,旧上海动荡的时代背景下,恶劣的生存条件下,人生与命运充满变数。情节发展中,能想到的和没想到的,都娓娓道来,不疾不徐。作者没有刻意对笔下的每个人物,作出完整的交代。人物的设定,只是服从于故事情节整体铺垫的需要,没有意外的惊喜重逢与死去活来,也没有刻意地去营造悬念。小说没有给我们带来大团圆的结局,带来是“人生一世,所为何来”的深刻思考。

小说的语言风格独特,以古语和沪语结合写成,别具韵味。文字简练有力、轻灵细腻,以丰富的细节和生动的情节,构建出活色生香、极具上海特色的市井生活和百姓故事。特别是人物的对话,若以上海话念出来,更有特色。总体感觉小说的前半部,写得真是太好了。比如开始的这一段:

清晨,空气疏冷,宋没用一家出发了。族人木木然,杵在岸边,渐成几条细影子。有条影子不停挥动手臂。是榔头的母亲,佝偻着背,缩着脖颈,仿佛脑袋直接支在了肩膀上。榔头眼睛热了,朝明昧不定的地平线,吼起一嗓子。

看到小说开始的这段时,寥寥几笔,仿佛在你眼前勾勒出一幅发黄的水墨画。这段文字,我起初觉得这分明是个男性作家的叙事手法,及至深入阅读,人物的心理活动刻画,写景状物,细节的描写,却又越来越显现出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入微。

再比如对棚户区最悲惨的火灾缘由的这一段描写,简练传神,一个“舔”字的运用,准确而生动:

大寒时分,弄底有个高邮女人,半夜把炭炉拎进棚子。取暖,温菜。婴儿啼哭令她分神。一错手,炭火舔了木墙。夜风裹起火,猛兽扑食一般,扑向草屋竹房。密匝匝的棚户区,瞬即燃起一片。

小说的人物描写,让我们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与深刻,各色人物个性立体丰满。即便是混账透顶的父亲宋榔头,在生死未卜的逃难中,还能把已被奶奶扔到荒郊野外的小宋没用,又捡了回来。小说中更多的人大多是算尽心机,难以看到到温馨的亲情。人物市侩套路,精于算计、斤斤计较是普遍性格。我觉得这也是在艰苦条件下,生活所迫,资源与机会匮乏,人们普遍采取的生存哲学。

小说对旧上海的描写,栩栩如生。从旧时的道路、弄堂、苏州河、棚户区、滚地龙、教会、医院、洋房,到生活场景,饮食起居,服饰物件,语言对白,风土人情,不同年代,不同环境,不同事件……看得出作者所做的大量扎实细致的功课,用文字为我们复原了那一段段旧时的城市面貌与生活场景。

总体上,这是一部极为用心,极为难得的好作品,作者前后修改了五版,用字用词几乎达到了字斟句酌的地步,对得起给予她的褒奖,值得推荐。有读者评论这部作品时,非常期待看到它的影视化。对此我担心,很难啊,小说里那么多心理活动,那么多旧时场景,那么长的历史跨度,要怎么样拍才能恰到好处地表现?据说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也已经卖出,期待能有好的改编与演绎,才能配得上这部好的作品。

“所以,我们不丧胆。外体虽然毁坏,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。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,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、永远的荣耀。”

小说中选自《圣经》保罗劝信徒的一段话,藉由东家倪路德之手,给了受尽苦难的宋没用以隐约的心灵慰藉。尽管她是个不识字的文盲,只能懵懂地知道点大概意思,却能在百无聊赖时,在废纸的背面,用铅笔以搭火柴棒的方式,一遍一遍,一笔一划地抄写,虔诚地收藏……

每一个平凡卑微的人,都有一段伟大感人的故事,透过故事读懂他(她)们,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生命的意义。古往今来,无数卑微的生灵,以自己不一而同的生存方式,饱经人生的沧桑,消磨成历史长河中的一粒粒细沙,又历经时间的积淀,汇集成一方方时代的基石。致敬每一个平凡的人,致敬每一个卑微而顽强的生命!

散文 | 野性的春天

图文 ︱ 太集春申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[https://wezon.net/?p=499]

今年的春天来得早了些,气温的路子有点野,跟过山车似的,忽冷忽热,愁煞了为穿秋裤操心的人们。

大清早,从不睡懒觉的鸟儿们,就在窗外撒野,叽叽喳喳地把人叫醒。我心也有点野,今年的春困始终没有到来,早早地就醒了,索性下楼去,看看小区里的春景。

楼前树木上,吵醒我的鸟儿们还在翻腾飞舞,追逐打闹,打情骂俏。小区里满眼的香樟树,结出黑亮的果实,喂饱了它们,忙着消食呢。闹腾完了,野蛮地在白色的汽车顶上留下庸俗的画作。

楼间的小花园里,那颗梨树,竟已缀满白色的梨花,想想前天出差时,它还是星白点点。几天不见,已出落得花枝招展,雍容大方,真的是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。”(fn)

景观水池旁,移植来的几株棕榈树,顶着几把破芭蕉扇,寒暑以往,始终未见长大。离了热带气候,它不得劲儿,只能凑合地活着。

小区前的大草坪上,草色微青,蓬松了冬日的泥土。蚯蚓懵懵然地探出头,想透口气,一只灰黑的乌鸦,等待多时,一口叼着,使劲拽出,囫囵吞下,挥翅飞去。

草坪周边,易被误作桃花的垂丝海棠,刚过了盛花期,稍有点蔫吧。杜鹃已经撑满了花骨朵儿,蓄势待发。紫荆正在盛放,枝枝丫丫缀满细密的紫色花瓣,似乎想把单薄的枝条压倒,去轻吻大地的气息。红山茶倒是遇着了合适的气温,不紧不慢地开着艳俗的红花。

河道两侧,沿岸站岗的垂杨柳,青黑的枝干,已熬过瑟瑟寒冬,活了过来,开始抽丝发芽,顺便在并不清澈的青绿水面照个镜子,看能不能长得更俊秀一些……

看看天蓝如洗,春色如许,野得让人起了贪心,想去看看更多、更广阔的美景。

待得去到公园,人头攒动,更多感染了春天野性的人们,全家出动,齐至踏春。大片的草地上,万国国旗般的帐篷,密密麻麻支撑开来,似在与路边成片盛开的郁金香争艳。小儿撒欢乱跑,大人匆忙紧追,狗儿上蹿下跳,到处欢声笑语。

樱花岛上满树樱花盛开,几乎全是白色的,浓密得如同屏障,白压压一大片。尽管枝干还未长成气候,假以时日,它会野得给你点颜色看看的。想起大阪和京都的粉色樱花,树干高大,枝丫蓬密,微风吹过,明明可以自由落地的花瓣,偏要给你表演一个个慢动作,时间变慢,恍若隔世。置身粉色世界,如同童话王国里徜徉。

乡土田园区的油菜花开了,满目金黄,随风起伏,花海翻滚,散发着鲜腻的花粉味,招来了饥饿的蜜蜂,也吸引来比蜜蜂还忙碌的看花的人儿。

玉兰市花林里,一树树玉兰正值盛花期,伸展的杯状花瓣,宛若莲花。白的,粉的,紫的,花朵大,花香浓,竞相开放,蔚为壮观。

春色满园看不够,春色野,人心野,太阳更野。在自然的力量面前,最终,还是人败下阵来,打马回府吧……

春天的野性,与生俱来,自然而然的力量。你看不到她,因为她春风化雨,润物无声。你又能看到她,因为无边的春色是她的容颜。她催生万物,播种,破土,发芽,生根,成长,壮大,生生不息,绵绵不断。

我爱春天的美景,更爱春天的野性萌发带来的勃勃生机。

辨析 | 个性,才学,机遇,成就(一)

文 ︱ 太集春申© 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【https://wezon.net/?p=505]

个性,才学,机遇,成就?看到这几个关键词,它们之间的逻辑与关联,前因与后果,相信你也会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吧?我最近常在思考这个问题,这篇文章,题目其实蛮大的,涉及内容也挺多,断断续续也写了好长时间了,因为我总想着能把其中的道理试着分析悟透,所以它既是写给自己的思考与感悟,也想带给大家一点启发和裨益,更希望与大家分享交流。文章篇幅稍长,考虑到各位碎片化阅读的习惯,掐成三段,分次发表。

好,让我们先从以下这个故事开始说起吧……

清朝乾隆年间,江苏阳湖(即现在的常州武进)出了个赵姓的才子,叫他小赵吧。赵姓?你没猜错,他的确是大宋王朝的宗室后裔。只是,到了他祖父那一代,家道就彻底中落。而到他父辈时,就只能靠在富人家的私塾,教书谋生。

小赵15岁那年,父亲去世,东家看他一家可怜,也看他年少成名,有些才气,让他子承父业,继续做私塾先生。

19岁那年,小赵通过了初级职场考试,入了府学,成为秀才,博取功名的起点挺顺利的。

22岁那年,很遗憾,他被东家因故解聘了。教书先生做不成了,也就断了生路。迫于无奈,离家北上,辗转到了京城,投奔一亲戚做幕僚。

一个穷秀才,除了腹中诗文,别无其他一技之长,只能卖文为生。好在他确实文采出众,一来二去,竟被刑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刘统勋相中,帮着编撰《国朝宫史》。刘统勋,就是那个智斗和珅的宰相刘墉——刘罗锅他爸啦。刘统勋对小赵甚是赏识,甚至还帮他解决居住问题,介绍小赵临时借住在官场达人——尹继善的家中。要说这个尹继善,那可是清朝政界的一大奇迹,入仕六年成巡抚,八年官至总督。历任云南、陕西、两江总督,官至文华殿大学士(正一品)。

23岁那年,小赵在顺天的“乡试”中顺利过关,成为举人。乡试这一步,看起来小赵走得也是挺顺利的。实际情况是,这一环节,小赵,他走捷径了……

我们知道,现在的中国,有“高考移民”一说。其实在清朝时,也有这么个投机取巧之策,那时候叫“冒籍”。看来教育资源有限,资源分配不均,古来有之。

小赵原是江苏人,按清朝科举制度,他必须在江苏参加乡试。江浙地区历来教育发达,人才辈出。要是在家乡参加考试,任凭小赵文采出众,也难保一蹴而就。为了增加保险系数,又恰逢机缘巧合,小赵有个家族人在天津做盐商,便谎称与其一起在北方做盐业生意,从而得以在居住地——顺天府,参加乡试。可即便是这样,参加考试时,还是有人识破了小赵的冒籍身份……

这个人是科考管理的官员,他的名字叫汪由敦。汪由敦,号松泉居士,安徽休宁人。乾隆年间,曾经官至吏部尚书。汪由敦是一位能识千里马的伯乐,在他担任乡试、会试和殿试的考官职务中,提拔录取了数不胜数的栋梁之才。在日常与下属同僚的接触中,也经常提拔、奖掖后进。

汪由敦一方面特别赏识小赵的才华,另一方面想来也是碍于尹继善大老爷的面子,便放了小赵一马,让他在乡试中顺利过关,榜上有名。对于这次作弊嫌疑,小赵自己也觉得胜之不武,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啦。

由于汪由敦的器重,从这年冬天起,小赵在结束《国朝宫史》的编写工作后,被聘入汪氏府中担任官方幕僚。这一回,虽不是什么升官发财的机会,可是小赵却赚大了,为什么呢?

原来,汪由敦这个人,富于藏书,号称家有藏书十万卷,而且汪本人文学造诣颇深,对小赵又多有提携教诲。在汪府的这段时间里,小赵陷入了书山文海里,徜徉遨游,日积月累,小赵的诗文修养和历史考据水平进步神速……

乡试通关后即为举人,这就有了当官的资本。之后,小赵在职务上又陆续考取礼部教习、内阁中书(从七品),并陆续参加了五届会试,但都以失败告终。清朝的会试一般每三年才举行一次,考中者成为贡生,再经“殿试”合格,方为进士。五届会试都过去了,掐指算算,经历了多长时间。这一段,小赵走得很不顺。

30岁时,小赵入职军机处(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办公厅),担任七品章京。可仕途上,再想往上走,没有个进士学历的话,那可是难上加难了。论才学,无论是外界认可,还是自我评价,小赵是有底气的,只不过造化弄人也。

乾隆二十六年又逢会试之年,小赵已经35岁了,眼看已成为“大赵”了,职场处境还是如此这般尴尬窘迫。为了前途,必须在这第六次会试中,再度冲刺一把。然而这一次,大赵遇到的难度,却是更大了……

这一年,乾隆皇帝任命的殿试读卷大臣是刘统勋和刘纶,这两位军机处的大人,都是大赵的顶头上司,也是对他格外赏识之人,按理来说应该倍加关照才是。即便不加关照,秉公办事也行啊。可是,这两位领导在这个时候,在这件事情上,却有着极大的苦衷,为啥呢?

原来,上一届庚辰会试的时候,状元毕沅、榜眼诸重光都是军机处的职员,考试结果,第一、第二名都是主考官的部下,外界会不会认为这里面有猫腻?人言可畏啊!今朝再度开考,倘若位列三甲的人,再有出自军机处门下,那其他人不说你们军机处是进士文凭复印机?所以刘统勋和刘纶这俩主考官,绝对不敢让大赵位列前十,甚至,他俩都不想让他考取进士。

这可怎么办呢?为了躲过他俩这一劫,大赵可动了脑筋了。考试的时候,他不但改变了自己的行文方式,甚至连笔迹,也不敢使用平时工作惯常使用的行书,换成了楷书四大家之一欧阳询的欧体。

考试完毕,二位刘大人在两百多份试卷中,发现一份佳作,经过反复检查文风与笔迹后,确认不是大赵的卷子,决定列为第一名。这俩大人哪能料到,这大赵早已做了手脚,成功躲过了这两位大佬的暗算……

由唐高宗创立的“殿试”,是封建社会科举考试的最高级别。殿试的试卷,由8名考官组成的阅卷小组,轮流传阅,按照从优到劣,分别标上“○”、“△”、“∕”、“|”、“×”五种记号,得“○”最多者当然就是优秀答卷。再根据统计结果,选得“○”最多的十份答卷呈皇帝终裁,钦定御批一甲第一、二、三名,即为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一甲三人,又合称“进士及第”。

经阅卷小组的考核统计,排名第一,上呈皇上裁定,对于大赵来说,状元及第,基本上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了。然而正所谓“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”,等到读卷大臣将考试结果上呈给乾隆时,情况却又发生了变化……

且待下文……